幼龄性侵害和法定性侵害罪

与什么年龄的人有性行为才算犯法?

与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得到对方同意,都是犯法的。该项罪行在刑事法典(简称刑法)第S376A条的定义是: “对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

如果女孩小于十四岁,则称为法定强奸罪。

哪些情况属于法定强奸罪?

法律规定,小于十四岁的女孩不会真正懂得同意性行为的意思。因此,与小于十四岁的女孩的性行为都被定为强奸或是不合法性侵犯,可判处最高达20年的监禁,外加罚款和鞭笞。

同年龄小于16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是的。女方年龄低于16岁,无论她同意与否,只要阴茎插入了她的阴道、口腔或肛门均可视为罪行成立,可判处最高不超过10年的监禁与/或罚款。(刑法S377条)

如果双方年龄均小于14岁呢?

严格来讲,这仍然犯了法定强奸罪。然而,警方会视个别情况,在考虑当事人的年龄后,可能选择不提出起诉。

如果双方年龄皆为15岁呢?

严格来说,根据刑法第376A条规,还是犯了法定性侵入罪。但是警方依然会考量当事人的年龄,可能不加以起诉。

如果是女方先提出性要求呢?

如果女方年龄小于16岁,并主动要求与男孩发生性关系,那么按照刑法第S376A条,女方则是侵犯者。

15岁的男孩会是强奸案受害者吗?

不会。按照刑法第S735条,强奸的定义是:阴茎强行插入阴道,所以男孩不可能成为强奸受害者。然而,按照刑法第S376A条,他可能是法定性侵入罪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