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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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身安全保令(PPO)

最普遍的保护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PPO)。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下,法院可以对下列其中一项或两项发出指令:

  1. 加害者不得对家庭成员施予家庭暴力。
  2. 加害者不得煽动或协助任何人对家庭成员施予家庭暴力。

除非事先获得受害者的同意,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在审讯后才可获得裁定。体检报告和警方记录将有助受害者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

你可以到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你可以到家庭法院的保护令服务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到以下的任何地点通过视频联网设施提出申诉:

PAVE:
Blk 211, Ang Mo Kio Avenue 3
01-1446, Singapore 560211
电话: 6555 0390
传真: 6552 5290

SAFE@TRANS
Blk 410 Bedok North Avenue 2
#01-58
Singapore 460410
电话: 6449 9088

Care Corner Project StART
Blk 7A Commonwealth Avenue, #01-672, Singapore 141007
电话: 6476 1482

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外,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保障?

  • 急速保护令(EO)
    • 这是在审讯前就可申请的急速人身保护令
    • 申请得以批准的前提是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可能随时受到威胁
    • 急速保护令的有效期为28天,或直至审讯开始(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

 

  • 家庭驱逐令(DEO)

法院可裁定以下一项或更多的指令:

    • 加害人必须离开居所
    • 加害人不得进入居所或居所里的某个地点
    • 申请人获准进入并逗留在居所内

驱逐令一般只有在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才会被裁定。

家庭驱逐令只限制加害人居留在居所的权利,而不影响他/她对居所的拥有权。

如果加害人违反了PPO/EO/DEO,该怎么办?

  • 你应该立即报警。
  • 警方将展开调查,并决定是否控诉加害者违反禁令。
  • 违反禁令是一项刑事罪,初犯者可罚至2000元或/和监禁最多六个月。
  • 对于再犯者,可被罚至5000元或/和监禁最多十二个月。

刑法罪行

  • 如被非亲属(包括没有夫妻关系的亲密伴侣)伤害,受害者可报警或对加害者申请私人传票 。
  • 如果伤势属轻微,相关罪行将为“伤害”(Hurt)。相应处分是监禁两年和罚款最高5000元。
  • 如果伤势属严重(包括骨折、失明、失聪、断肢等),相关罪行将为“严重伤害”(Grievous Hurt)。相应处分是监禁十年、罚款或鞭刑。
  • 在“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警方可逮捕并指控加害者。

聘用律师

申请PPO和申请针对“伤害”罪行的私人传票都不需要聘用律师。但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你可向以下组织寻求初步的法律咨询:

  • AWARE(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你可拨打1800 777 5555热线预约时间
  • 新加坡女律师协会无偿法律顾问服务:请致电询问你是否符合接受免费法律服务的条件
  • 新加坡法律协会:请注册后预约时间
  • 你也可以咨询你的社区联络中心(家庭服务中心)。他们会定期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请点击下列链接获取更多的信息: